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76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21-09-29 13:18
刘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医‘特长生’招生制度的改革”的建议事项
2020年12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明确要求探索中医学类专业招生改革,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中医学类专业,提高生源质量。今年3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45号),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招收中医药类学生的新途径,支持中医药院校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教育厅分别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同时加强相互对接,在改革我省中医学类专业招生、培养方面共同进行探索。
二、关于“充分发挥中医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事项
2019年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湖南中医药大学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建设基地,近年来,我局积极指导湖南中医药大学在条件建设、师资建设、制度建设上狠抓落实,开展好各类人才培养课程及政府部门相关人才培养项目,发挥好促进人才引进、交流的平台作用。同时,我局积极引导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沙市、岳阳市设立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发挥好传承专家学术思想、辐射吸引优秀中医药人才的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支持各市州、县(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在中医药人才引进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继续支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搭建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等平台,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的交流。
三、关于“加快推进中医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的建议事项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将中医药常识纳入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范围。《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20〕13号)明确提出,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等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常识纳入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汇报,加强与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在推动修订国家课程标准,有机融入中医内容、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设中医特色课程、加强宏观指导力度,推出中医精品教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拓展校外活动场所,形成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着手,持续深入推进校园中医药文化教育,切实发挥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对提升中医药文化素养,促进健康水平,培养中医药人才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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