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0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22-09-13 12:36

黄建文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建设中医改革文化传承及产业大发展先导样板区的建议》(第13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协调指导机制,加大对重点建设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的中医药改革文化传承及产业大发展先导样板区的规划、支持和指导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20个厅局为成员单位的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2022年3月,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印发《湖南省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拟组织3-4个市州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组织6-8个县(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省中医药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试点县申报工作,岳阳市及相关县区可按程序进行申报。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建议岳阳市及相关县区加强对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中医药文化传承及产业发展的规划研究,结合实际统筹、编制建设规划,提出具体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力度,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加大对项目支持力度。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对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办法》,2021年全省先后举办多期省级《中医药法》《办法》专题培训班,培训中医药服务监督骨干320余名。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全省2818家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医药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案件393起,罚款金额141.65万元。

下阶段,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法》《办法》的普法和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确保《中医药法》《办法》在我省的有效实施。

三、关于支持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支持集中连片的县市构建产业链的建议

近年来,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引导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一是推荐幕阜山森林康养基地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省林业局、省中医药局等厅局联合认定岳阳市北罗霄森林康养基地、小墨山森林康养基地等5家单位为湖南省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二是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局等厅局联合认定平江县为第二批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三是近两年省中医药局投入省级资金416万元、中央资金149万元,支持岳阳市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

下阶段,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继续大力支持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相关县市,错位发展特色中医药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一是培育建强中药材全产业链。指导督促该地区相关县市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与《关于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聚合上中下游各个环节,聚拢中药材全链各类经营主体,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锻造长板,补齐短板。二是培育龙头企业。继续支持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相关县市培育中药材产业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实施“百企培育”“标杆龙头企业打造”等项目,对于达到评定标准和符合申报项目条件的中药材加工企业予以重点考虑。

(二)关于改革乡村中医药人员准入试点制度的建议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两次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鼓励民间传统医学师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合法、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下放考核组织工作暂无法理和政策依据。

(三)关于改革乡村中医药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初、中、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机制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全省开设中医药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达26所,在校学生3.6万人;招录本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355名,大专层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575人,培训基层人员1万余人次,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下阶段,我们将全面落实《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所有市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养基层实用型人才。

(四)关于优化中医药的管理环境,改变中医药人员青黄不接局面的建议

近年来,省中医药局不断优化中医药管理环境,积极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设立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对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并授予学分,要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创造条件支持其按规定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

下阶段,省中医药局将继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全面实施“神农人才”工程,通过师承教育、专题培训、进修学习、学术交流及实践研修等,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人才;通过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西医学习中医”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进一步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二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关于完善中医药种植加工营销产业生态体系,提高中医药发展质量的建议

2019年以来,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建设,指导岳阳平江湖南天药堂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湘市高圣中药有限公司开展“定制药园”项目建设。二是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委托开展生态种植技术的示范推广及中药材种植技术骨干培训。三是围绕加快中药材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发展,聚焦政策配套和重点扶持等关键环节,通过“百企”培育工程、标杆龙头企业打造等项目,强化中药材龙头企业梯次培育,推动中药材龙头企业提质上档。

下阶段,省直相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湘东北幕阜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完善中医药种植加工营销产业体系。一是支持集中连片地区各县市因地制宜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道地特色中药材种植。二是推动省内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向集中连片地区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三是推进中医药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指导集中连片地区各县市结合自身中医药发展优势,打造养生节、药膳节、温泉节、中医药文化节等中医药主题节庆活动。

四、关于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建议

近年来,省中医药局注重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全省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结果稳步提升,2021年底达26.71%,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先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南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等,明确要求“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并就“十四五”期间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出具体安排。

下阶段,我们将加快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鼓励并支持各地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对于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单位或机构,建议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总结经验,及时向省中医药局进行反馈,我们将择优进行经验推介。

感谢你们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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