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6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23-05-16 15:55

严芳艺代表:

在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第066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溆浦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021年、2022年、2023年协调中央、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84万377.5万、131万用于支持溆浦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中药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科研工作发展。2023年2月20日-22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到溆浦县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2023年在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上,推荐溆浦县人民政府以“示范县”建设助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题作典型发言。

关于提出的“ 建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加大对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按照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三部门积极协调,已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脱贫地区县级医院项目库,并已向国家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近两年,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卫生专项暂未支持我省脱贫地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考虑到脱贫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实际需求,省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中,加大了对县级医院的支持力度,已支持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5亿元、2023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内,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同时,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的汇报衔接,争取政策支持溆浦县中医医院建设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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