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26-07-06 11:30

省卫生健康委:

郑天锦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GAP条件下规范化养殖的特定药用昆虫纳入湖南省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代表所提建议,与我局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药资源高值化利用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近年来,我局立足中药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职责,在动物类中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工作:一是将鳖甲、蕲蛇、蜈蚣、五倍子等药用动物类中药材纳入《湖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明确其道地属性与产业开发价值;二是指导制定虫白蜡等地方中药材标准,为药用动物类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三是通过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生态种植基地、“定制药园” 等项目,支持动物类中药资源规范化养殖与初加工,为药用昆虫资源转化利用积累了实践经验。2025年,我局牵头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湖南省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535号),明确提出支持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开发推广药食同源产品、开展食药物质健康声称试点等政策,为药用昆虫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政策依据。

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6号),食药物质目录的增补权限在国家层面,需满足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历史、已列入《中国药典》、安全性评估无问题、符合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等条件。省级层面无权限直接增补地方性食药物质目录。但我局将积极支持代表所提方向,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配合贵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品种遴选与申报准备。对于符合国家食药物质目录增补条件的药用昆虫品种,我局将指导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等科研机构,协助申报主体梳理传统食用历史文献、药典依据,并开展安全性评估研究,做好向国家申报的技术准备。

二是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参考虫白蜡等地方标准制定经验,我局将配合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帮助指导建立GAP养殖药用昆虫的养殖规范、原料质量标准及数字化追溯体系,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推动大健康产品转化。对于通过国家评估、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品种,我局将依据《湖南省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535号)中“支持开发推广一批特色药膳、药饮、药妆、保健食品等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的要求,积极支持企业开发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并纳入中医药产业扶持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国家食药物质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政策沟通与技术支撑,助力我省药用昆虫资源的高值化利用与产业创新发展。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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