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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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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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的通知

湘中医药〔2023〕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经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及省中医药局审核,共批准260个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见附件),其中重点课题57个、一般课题155个、指导课题48个。现将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各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并通知课题组认真组织实施。

一、课题实施要求

此次下达的科研课题,原则上要求从2023年1月开始实施,其中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在项目执行中,如出现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组成员调整、研究计划和技术路线修订等情况,课题负责人需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承担单位书面报告省中医药局科教处。

二、课题经费和管理要求

2023年度中医药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分年度拨付,第1年度重点课题拨付3万元、一般课题拨付1万元,剩余经费将根据研究进展拨付。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督促课题组按照研究计划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在每个自然年度10月份向省中医药局科教处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相关情况将作为拨付剩余经费的主要依据。对研究进展和经费执行情况不力的科研课题,我局将终止研究任务。被终止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被终止研究任务数量较多的单位,我局将限制其申报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资格。

各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及时向省中医药局科教处提交结题申请。

附件: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分配表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分配表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及资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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