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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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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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培养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发〔2023〕4号),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省中医药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审定和公示等程序,确定王孟清等6人为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张秋雁等53人为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李亮等197人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依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经费,在团队组建、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二、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要在依托单位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及发展计划,明确年度计划及阶段目标,提出体现水平、便于量化考核的中期考核与终期评价指标,合理安排预算,填写《湖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及依托单位和所属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将盖章纸质版电子版于2月25日前报至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邮编:410008邮箱szyyjkjc@swjw.hunan.gov.cn)。

三、各领军人才要团结带领本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各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要积极开展本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形成群雁效应。

、本项目自2024年3月启动,培养周期3年。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将按照领军人才20万元/人、学科带头人10万元/人、骨干人才5万元/人的标准资助培养经费,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支持培养经费。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将适时对培养对象开展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价终期评价达到任务书要求,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培养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科教处侯漫军

联系电话:0731-84828522

    

附件:1.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2.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3.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4.湖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任务

5.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任务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5


附件1-5.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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