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十三条医疗保障措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21-08-25 16:30
近日,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总额倾斜、提高待遇、按病种结算、经典病房等13个方面制定了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在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在中医类医院住院医保待遇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级及以下中医类医院住院,提高5%的报销比例,市级一类收费标准机构降低200元住院起付线,二类及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降低100元住院起付线。
在支持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方面,将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先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新增腰痛病、骨痹病、尪痹病、面瘫病、胃脘痛等5个病种的病种分值,支持中医类医疗机构针对疾病病种提供合理的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文件要求,充分尊重中医的医疗技术价值,在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方式上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重点向以中医药诊疗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同时,优先调整中医优势病种分值,建立更符合中医治疗实际的病种分值,确保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合理收益,2021年期,将丹毒等9个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为主的病种分值上调10%-20%。
文件提出,支持中医药发挥康复治疗特色和优势,将中医药在康复治疗中的特色优势项目,按病种诊疗规范实施按床日打包支付结算。通过“定额结算、结余留用、超标不补、价值补偿”的结算支付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康复服务。同时,支持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放宽康复理疗费用占比的限制,鼓励中医经典病房按中医辨证施治,使用中医传统治疗方法。
此外,文件还对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支持中医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支持发展自主定价的中医项目、支持特需中医项目优先备案、支持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支持中医药与医养结合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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