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2015-01-31 00:00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11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湘卫医发〔2011〕44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卫生部、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实施了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2009-2011年)。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1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281号)要求,2011年我省将实施4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复明手术。为确保我省项目任务的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及时间要求

      根据各地上报的2011年手术需求数量,结合各地医疗资源现状和2010年工作完成情况,报请卫生部同意,我厅制定了全省2011年手术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1)。
       
项目执行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111210日止。
     
二、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密切协 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复明手术及其质量控制,落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就诊医疗费用的补助;并按照国家实施项目要求,加强 各部门间的密切合作,协调残联做好病源的筛查;争取财政部门安排项目补助经费,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困难患者的补助,劳动社保部门落实参保患者就诊医疗费用的 补助,真正做到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项目医疗援助。

  (二)科学统筹规划,突出基层重点。将该项目的实施与目前开展的CBM防盲项目、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县医院眼科建设、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等防盲治盲工作密切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安排,以基层为重点,提高项目实施的效果和效益。

  (三)落实费用补助,减免手术费用。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对每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补助800元,各地要严格落实医疗费用补助和减免政策,充分利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民政的特殊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定点医院援助等,对贫困患者的基本手术费用减免,并积极争取落实配套工作经费。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成立2011年省卫生厅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 目领导小组,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小春同志任组长,厅办公室、医政、规财、合管、中医药管理局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 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相关协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督查督导,及时表彰先进和通报问题,保证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卫生厅医政 处,负责制定完善指导工作方案,协助项目领导小组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工作。各地要结合各自的任务及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职部门 和专人负责做好本地区的项目工作,包括项目宣传、定点医院项目督导评估、项目信息的定期收集和反馈医疗手术质量的控制与评估、项目经费监管等。各级卫生行 政部门要做好该项目的牵头工作,层层签订项目工作责任书,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指标任务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二)认真开展病源筛查,加强定 点医院医疗质量的控制与管理。手术对象的筛查是整个项目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定点医院要根据责任分工,完善筛查制度和程序,密切与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和残联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残联系统的基层网络优势,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克服自然环境、地理条件和人口分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提高病源筛查 的效率,让更多符合项目条件的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职能部门,公开定点医院对外联系电话和方式,公布区域内定点医院名 单,指导本区域内的白内障患者就诊。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见附件2)要求,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保证手术质量。省卫生厅以省防盲技术指导组作为全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定点医院实施医疗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降低手术并发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

  (三)制定工作流程,按进度完成 手术任务。凡符合条件和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或已经筛查者)持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身份及经济状况证明和医保(含新农合、居民医保)证明到就近的 定点医院就诊并接受复明手术。各级定点医院要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项目任务,依据白内障复明手术诊疗指南及规范,制定病人筛查至入院到出院的工作流程及指南, 方便病人就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2011年继续按进度管理项目(进度要求见附件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不低于要求。

  (四)准确报送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定点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关于项目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报告网络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2011510日前将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信息报送人员名单(见附件4)报送至省卫生厅项目办。各单位要及时、准确、真实地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的相关信息,将项目实施进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导检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逐级报送至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误报、漏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1、定点医院信息报送要求:

  (1)确定专人负责,在手术后4天内按规范填报卫生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各项内容(网址:www.moheyes.com),并在患者手术经费来源中注明本项目名称。

  (2)对项目内每例患者,均填报《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见附件5)。上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厅项目办。省卫生厅项目办将根据各医院填报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统计并公布全省各市州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3)每月填报《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病例汇总表》(附件6), 并注明汇总时限,上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厅项目办。汇总表内要求留详细患者家庭住址,如市、县、乡镇、村、组或街道、 小区、几栋几号;患者电话一定要详细、真实,可留两个或以上,如边远地区患者本身无电话,可留邻居、村委会、居委会等相关电话。

      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信息报送要求:

     (1)及时填报《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执行进度表》(见附件7),每月2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展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厅项目办(纸质版报送时间以邮戳为准)。

  (2)及时收集各定点医院填报的《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以及《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病例汇总表》, 2011年项目增加半年阶段总结。并于2011815日前报送731日之前的项目汇总表格(附件5、附件6)和半年工作总结,20111231日前报送81日至1210日之间的项目汇总表格(附件5、附件6)和全年工作总结。表格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省卫生厅项目办。总结包括典型事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进单位和个人等。

  3、省卫生厅项目办每月汇总各地项目执行进度情况报卫生部项目办,并将把信息报送作为评价各地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定期通报各地信息报送及项目进度情况。

  (五)加强项目宣传,强化部门监 管。各地要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对本项目的宣传。通过扩大项目实施的知晓率,让更多的患者得到信息,积极主动地接受复明手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 内该项工作的督导,向社会公布项目监督电话,并将督查结果适时公示;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要确保项目经费全部落实到定点医院,专款用于患者 的医疗手术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不得弄虚作假及违规使用项目经费,违者将追究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卫生厅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于艳萍、贺晓华;联系电话:0731-84822240;传真:0731-84822203;电子邮箱:hnbaineizhang@163.com

  附件:

    12011年全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分配表

  2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

  3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要求

  4、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报送单位信息录入人员名单(回执)

  5、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

  62011年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汇总表

  7、湖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执行进度表

                                       

  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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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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